“十三五”创新驱动的趋势特征
- 来源:经济日报
- 2015-11-23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指导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非常重要。创新是推动一个国家和民族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推动整个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十三五”时期,面对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和挑战,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趋势变化和特点,面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任务和要求,必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有效的制度与支撑环境,降低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最终实现增长动力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换。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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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几乎同时布局一些新兴产业,诸如新能源、信息电子产业、生物医药以及新材料等,一些重要技术基本上都处于同一起跑线上。解决这些新兴产业的技术问题不可能单靠引进与模仿,必须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解决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的制约。只有这样,才能支撑起“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对技术的巨大需求并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实施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充分认识创新的基本属性,即创新项目的内在不确定性、创新投入与产出之间的不确定性。具体来说,企业对创新活动的投资不知道能否会带来产出,带来什么样的产出或什么时候会带来产出,因而投资创新活动的回报率在一定程度上是不确定的。由于难以对这种投资回报率进行准确预期,容易导致企业研发投入不足。在要素驱动发展阶段,相对确定的发展机会较多,诸如不同地区、产业以及产业链上不同环节之间的收入差距等,所以,一般的生产性投资占据主导地位,研发投入不足也不会对增长产生明显的影响。“十三五”时期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阶段,随着一般性生产活动的收益率降低,经济增长对创新的依赖性越来越大,创新对企业组织定期研发投入的需求也日益增加。经济发展要靠效率,提高效率要靠创新,如果企业研发投入不足,无疑会制约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降低创新不确定性与风险,以激励企业更多地投资研发活动,将成为实施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二
降低创新不确定性是激发万众创新的客观需求,会内生出创新活动的地理聚集与技术合作以及创新投入的多种分担形式,这是我们把握好创新驱动特征的出发点,也是有效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依据。“十三五”时期,创新驱动发展可能会有以下趋势特征:
一是大城市及大都市圈的创新火车头作用凸显。经济活动并非均衡或随机分布在各地,经济发展初期的地区发展不均衡取决于各地区的资源禀赋差异,在现代社会中,资本与劳动等生产要素流动对经济活动的非均衡发展产生着重要的作用。其中,创新活动的空间集聚比一般生产活动更强,这是由经济主体对地理集聚的差异化追求所决定的。在一般生产活动中,要素流动对运输成本反应敏感,当运输成本较高时,要素流动不容易发生;随着运输成本降低,要素流动导致集聚。如果运输成本再降低,那么,这种集聚会转向分散。但在创新活动中,地理集聚的动力就有所不同了,知识外溢与分散孤岛式创新风险成为吸引高素质人才与风险资本流动的基本动机,哪里获得的外溢知识更充裕,这些要素就会在哪里集聚。比如说,大城市的专业性部门与专业人才较多,便于创新者更容易获得专业化配套能力以及跨行业、跨领域的知识,因而大城市容易发生创新活动的集聚。如美国大城市的工资水平大约比其他地区高出30%,这主要是各种专业性创新活动对技术人才的竞争性需求较大。我国第六次普查数据显示,大专以上程度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8.93%,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天津与深圳等城市的这个指标分别为31.50%,21.95%,19.22%,17.48%和17.17%。当然,追求知识外溢往往在运输成本大幅度降低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否则,获得知识外溢的收益不足以补偿运输成本较高所付出的成本。所以,当运输成本再降低会导致一般生产活动出现分散,却会使创新活动走向集聚。引导创新活动的地理集聚并不是指各地区在创新驱动发展中都去拼命建科技园区,竞相引进项目与人才,而是在尊重人才流动的基础上,营造好要素流入的工作,诸如手续办理、工作平台与生活环境等。可以预测,在“十三五”时期,大城市与特大城市引导创新活动的地理聚集趋势会加强,创新经济发动机作用会更加突显。
二是创新主体呈现组织与个人竞相促进的局面。以往粗放经济发展阶段,拼资源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方式,相对于这种成本低廉的生产活动来说,创新是凭借个人兴趣与能力的成本较高的活动,因而不少是偶然的、随机的。这种情况下,本土创新对增长的贡献率并不高。随着科技进步的加快以及资源禀赋与要素成本的变化,经济增长对科技创新的依赖性日益增大,研发积累与持续投入变得日益重要,仅靠个人兴趣与能力已不能完全适应创新需求,以组织为单位的研发活动将成为“十三五”时期的重要方式。而以组织为单位的研发活动是有规划的,创新投资是有保障且不断增长的,组织之间的研发合作会快速增加。当然,以组织为单位的创新活动兴起并不意味着对个人创新活动的替代,相反,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导向下,以创客为代表的受过良好专业教育的创新一代会以互联网思维进行大量的个性化创新,国内将会出现个人创新创业的新高潮。可以说,未来中国创新驱动发展中,组织化与个体性的创新主体都将蓬勃兴起,并且相互促进,在创新链上发挥出各自的功能,共同成为驱动增长的引擎。
三是政府和企业共同分担创新成本和风险的制度安排日益重要。由于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单靠市场激励是有限的,如果没有政府扶持性介入,创新活动将会受到限制,这已成为现代大多数中等收入水平以上的国家扶持创新活动的基本共识。未来政府鼓励企业间技术合作与扶持创新战略联盟的形式将日益多样化,这一方面是因为科技进步加快,使产品生命周期越来越短,在很多情况下,研发投入来不及在短短的产品生命周期之内收回来。另一方面技术密集型产业部门面临的设备以及研发成本也越来越高。开发一个新的电脑系统、汽车或者微处理器芯片动辄需要数十乃至上百亿元,同一产品的更新换代所需要的资本投入也越来越高,除了少数大型跨国企业之外,没有企业能够独自为那些大型研发项目支付全部的费用,加上这些研发活动的失败率与风险很高。因此,政府与企业共同分担大型研发项目的费用或者协同研究就成了创新活动的上策之选,企业不仅降低了研发费用投入,而且还提高了可运用的创新资源总量。世界银行学者对发达经济体和东亚国家研发模式的研究发现,在转向高收入的发展阶段,超过60%的研发活动由企业完成,20%由政府完成,另外20%在高校等研究机构中完成。1992年至2012年的20年间,新兴工业化经济体研发支出占GDP的份额已从不到1%提高到了2.2%左右。发达国家也从2.3%提高至2.7%左右。近年来,我国企业研发投资比重明显上升,这是政府扶持创新与企业投资创新互动的结果。
三
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法律体系,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目标。为此,围绕降低创新活动不确定性这个关键点,应当在以下四个领域积极作为。
第一,尊重规律、促进协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基点要建立在高素质要素流动与创新活动空间集聚的基础上,使各地区既要发挥优势,寻找适合自己特色的新产业发展机会,又要消除地区壁垒,促进资源流动,推动企业按照地区优势对产业链不同环节进行跨地区配置,优化地区空间布局,创造地区经济合作的发展机会,避免地区之间形成新一轮的重复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创新链带动产业链,以产业链的跨地区配置带动地区之间差异化发展。
第二,开放互动,提高层次。企业是创新活动的主体,在技术快速进步的情况下,更需要与外部环境进行广泛的互动。自主创新并不等于什么技术都关起门来自己搞,封闭式创新方式根本不可能适应全球化合作与竞争时代以及新技术进步日益加速、技术产品周期日益缩短的要求,只能在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中调整自己的角色,即在国际经济技术联系中更加注重开放合作。随着我国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转变,这种开放合作的紧迫性与重要性将会日益增加,也推动着我国加速提升国际分工层次。
第三,找准路径,培育风投。随着互联网的兴起,风险投资在发达经济体中得到普遍推广。风险投资是分散中小企业创新风险的一种有效机制,是促进科技成果有效孵化与转化的加速器。缺少风险投资的普遍发展,就不可能推动创新活动遍地开花,在创新驱动发展中,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与激励创新活动一样重要。要认识到,风险投资往往是在所熟悉、可观察、面对面交流便利的地理半径内进行的。如果不熟悉与不可控,那么,风险投资者是不愿意投资的,理解这一点,对于“十三五”期间制定风险投资发展政策至关重要。
第四,强化投入、优化配置。创新活动需要在知识与技术积累不断增加的环境中进行。加大公共性投资用于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是必不可少的。随着我国研发投入的加大,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结构显得十分迫切。创新资源应主要投入三个领域,一是大量投入到作为公共品的知识生产部门,诸如大学、科研院所的研发能力与高素质人才培养能力建设等;二是投入到创新产品进行商业化转化中的平台建设,诸如孵化器等;三是投入到商业化转化过程中的风险补偿与激励,诸如各种政府专项扶持基金、风险补贴基金等。还应当适应创业带动就业的趋势,逐步加大对服务创新支撑体系的资助,如以购买第三方服务形式加强对生产力促进中心与各类科技中介的扶持。在创新驱动发展中,应确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跟着创新项目走,创新项目跟着人才转的创新资源配置路径,以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环节跨地区分布带动区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