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怀海:罚得住快递分拣作业中的“抛扔”?

  • 来源:荆楚网
  • 2015-11-18
        昨日,国务院法制办出台的《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已正式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拣作业时,不得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违者可处罚款。但是有记者探访武汉的中通、圆通、顺丰等多家快递投递点时,在这些快递网点的分拣、装运快件作业中,均未发现有踩踏情况,但却几乎都有抛、扔行为。(11月18日荆楚网)
 
       “双十一”刚过,正是快递业务任务最为繁重、快递员们起早贪黑的时候,我们应该为那些忙碌的身影竖起大拇指。中国网购的一片繁荣,可以说是无数个快递小哥肩扛手提才撑起来的。但是当我们的网购商品到达手上,会发现有时商品会有一些挤压、破损或者“猫腻”。我们享受着网购带来的便利,却也付出了邮费的代价,监督查看物流情况再正常不过。同时,我们也不难发现,在快递分拣、装运作业中普遍存在着抛、扔等行为。
 
       按照此前相关部门颁布的快递行业服务标准,要求快件分拣脱手时,距离摆放快件接触面的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易碎品不应超过10厘米。而在武汉快递网点的分拣、装运快件作业中都有抛、扔行为,抛扔的距离,多在1-2米之间,令人咋舌。在这样的作业过程中,快件没有成为“歪瓜裂枣”已是万幸。
 
       的确,目前快递行业发展速度快,分拣、投递量太大,这都是抛、扔行为存在的客观因素。但是笔者不禁要问,每一把都轻拿轻放就做不到吗?一心只想要快速和效益,不管动作是否规范,更不管快件里面的物品是否“受伤”,这样的快递企业怎么让人放心?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当分拣、装运快递包裹时,他们能想到这里面不只是一件商品,更是一种祝福、一份心意、一个承诺,是否会放慢动作?一次不经意的“抛扔”,可能会毁掉一份感情!虽然“抛扔”与“恶意抛扔”应区别对待,但是同样的二三十厘米,能有什么尺子可以度量人心善恶?如果是分拣自己的快递,笔者相信他们一定会小心翼翼捧在手心的。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法律法规用最基本的文字规定了抛扔、踩踏快件等行为的后果,更多的也只是引导和规范快递企业的管理。纵然处罚得了企业的管理疏漏,却也处罚不了操作人员的漫不经心。 
 
       快递企业管理要求严格一点,对快递用户来说是好事情,也有利于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快递企业可以在各网点安装监控设施,接受监管部门实时监督检查;也可以建立物流损坏追溯制度,快件在谁手里损坏就由谁负责。另外,快递企业从事分拣作业这么多年了,除了使用廉价劳动力,就不能努力提高技术含量和劳动效率,在部分工序中用机器作业取代? 
 
       而每一位从事快件分拣、装运作业的人员,要推己及人,在每一次作业中,认真负责,轻拿轻放,“爱吾件以及人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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