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实名制要兼顾“两个安全”
- 来源:新民晚报作者:纪玉
- 2015-11-13
“双11”的购物狂欢刚刚过去,大量快递包裹正在路上或将要发出,巧的是,也是在这个月,快递实名制开始实施。近半个月以来,实施情况如何?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不容乐观。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的快递公司表示没有收到实名制的通知,不知道实行了这项规定;有的快递员觉得,虽然公司说了要实行实名制,但在实际操作中,查身份证既麻烦也容易让客户不高兴,所以不会严格执行。即使是执行了实名制,方式也并不统一。有的邮局要求寄件人出示身份证,并将身份证号码录入相关系统中;有的快递公司则要求把身份证号码写在快递单上,遭到客户质疑会否泄露个人信息。
不知情、不执行,显然是让快递实名制形同虚设。有些快递公司在登记客户身份信息方面的做法,则让人担心个人信息有遭到泄露的隐患,如果有客户因此对实名制抱有顾虑,不愿配合,就又会增加实名制落实的难度。
快递实名制的实行,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这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毒快递”“炸弹快递”等事件的发生,说明快递实名制有实施的必要性。核实寄件人身份信息,对试图利用快递渠道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是一种震慑,对寄件人也能起到一定约束作用。但另一方面,快递实名制如果不能得到规范执行,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就会造成隐患。不少媒体都报道过,大量快递单在网上售卖,个人信息被明码标价。在这样的背景下,公众对实名制的疑虑,可以理解。
因此,在执行快递实名制的过程中,对公共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必须统筹兼顾,不能抓了这头就放了那头。既要严格执行实名制,又要对操作过程有一定规范,对相关企业和工作人员有所约束。否则,个人信息保护不力,会影响公众的配合意愿,继而影响实名制维护公共安全目的的实现。何况,维护公共安全,是为了给公众提供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个人信息安全何尝不是公共安全的一部分?
职能部门应督促快递企业严格执行实名制,同时应对实名制的具体内容予以澄清,廓清社会上的一些模糊认识;也要对执行方式进行规范和引导,纠正企业的一些错误做法。比如,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林虎表示,《集中开展寄递渠道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企业比对核实客户信息,而非登记。那么,客户的哪些身份信息需要记录、哪些不需要,又该怎样记录、怎样保护,都应该有所明确,而不是任企业“自由发挥”。对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也应加大调查和执法力度,让企业负起保护客户个人信息的责任,这样才能减轻公众在这方面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