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要破解科技转化的“卡脖子”难题
- 来源:澎湃新闻作者:刘瑞明、金田林
- 2021-01-08
创新驱动是释放中国经济新动能、全面塑造中国发展新优势的核心因素。近年来,在创新驱动战略引领下,中国科技成果呈现井喷式增长,不仅专利申请数量连续九年世界第一,而且通过“天眼”“墨子”“北斗”“嫦娥”等一系列重要科技成果,实现了部分领域的尖端突破,科技实力显著增强。
然而,与日益增长的创新成就极不匹配的是,当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总体不高,导致大部分科技成果无法有效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尤其是,绝大部分由高校与科研院所创造的科研产出和发明专利,实际上都处于“锁在抽屉里”“躺在书架上”的沉睡状态。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发布的《2019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高校和科研单位有效专利实施率分别为13.8%和38%,产业化率分别为3.7%和18.3%,远低于企业的63.7%和45.2%。发明创造和实际转化之间的巨大鸿沟,是当前创新动能发展滞后的核心障碍因素,直接导致了我国的产业转型升级滞后和经济动能不足,必须予以有效破解。
可以说,以科技创新中心为引领,通过科技成果的高质量供给和高质量转化来构建发展新动能,是解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发展过程中动力转换的关键。如果能够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难题予以破解,无疑会为中国未来的经济高发展提供巨大的发展动能。
正是基于这一考虑,2020年5月18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一方面要积极发展科技成果、专利等资产评估服务,促进技术要素有序流动和价格合理形成,另一方面要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如果要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的难题,我们首先需要反思一个关键问题:为什么大量的科技成果会“沉睡”在抽屉里?找准制约新时代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的痛点与难点,是对中国技术要素市场化改革“对症下药”,提高创新驱动潜能的基础。
从事实来看,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复杂、连续的过程,涉及技术要素的供给侧、需求侧与中介方三方市场参与主体,忽略其中任何一个部分都可能导致整体改革的无效率。然而,当前,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实际面临着“供给、中介和需求”的三种困境。
第一,技术成果供给侧产权模糊、激励机制扭曲,导致了大量“无效供给”。
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目前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措施主要是考核制,而考核评价体系普遍存在着“重理论、轻运用”的问题。通常是把科技成果数量和经费作为核心价值评判标准,忽略了科技成果对社会生产发展的综合影响。这就导致科研人员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了那些容易产生科技成果或易于发表的领域,并不会过多的关注科技成果在实际生产经营中的应用效果,使得科技成果往往与社会需求相脱节。
此外,现行规定没有明确界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创造中的产权份额,导致无法有效激励科研人员进行成果转化。虽然我国于2015年通过的《科技成果转化法》对科研人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收益分配进行了规定,但是实际操作存在着僵化与不好执行等问题,都对科技成果创造转化形成了阻碍。
第二,技术成果中介市场发育高度不足、定价机制扭曲。
有效的科技市场是联通“供给和需求”的关键。然而,当前,我国科技要素市场的中介服务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全国性的“科技成果交易市场”。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化建设滞后,无法及时反馈市场需求信息,市场机制不通畅,割裂了技术供需主体之间的联系,对技术成果转化十分不利。
科技成果转化,不仅仅是信息的联通问题。一个好的市场,还需要对科技成果产业化所需要的“信贷资金”“法律保障”“产业落地”等多个方面提供支撑。然而,由于市场规模有限,直接导致的一个后果是科技要素市场的成果转化平台功能单一,无法对科技要素成果转化形成全方位、专业化的高质量服务。此外,科技要素市场规则不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不完善,难以对科技要素成果转化形成有效的监督和自律,导致科技转化进一步受阻。
第三,科技成果需求侧导向不强、市场机制不彰。
高质量的科技需求是牵引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动力。然而,当前,由于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动力不足,一系列经济结构失调使得“脱实向虚”严重,各类企业纷纷转向虚拟经济“赚快钱”,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需求不足。
此外,科技需求牵引科技成果转化不仅事关数量和质量,还需要配合以非常完善的需求信息显示机制。然而,由于科技要素市场信息化建设滞后,科技要素的最新实时需求无法被很好地反映到市场中去,科技产出不能实现“订单化”研发,导致科技要素成果无法被市场接受,也无法通过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来创造出更多的高质量需求,从而在源头上阻碍了科技成果转化。另外,科技要素市场的机制不健全,各项政策落地力度不够,科技要素需求方无法享受到各项机制和政策的优惠,也阻碍了科技要素成果的供需对接。
因而,科技转化市场不足以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无法突破“卡脖子”制约的发展瓶颈,实现新旧动能的顺利转换和高质量发展。这意味着,未来要从做对激励、做好平台、做强需求三个方面,加快技术要素市场化改革步伐,真正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一是做对激励。在供给侧,要解决无效供给的难题,应加速通过法律法规,从解放生产力的角度明确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同时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改革高校与科研院所的科研管理体制,完善技术要素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深入改革职称评定、人才竞聘等,在一些应用性较强的领域引入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维度。
二是做好平台。在中介市场,应借鉴先行国家经验,建立多层次的技术中介服务体系,拓展服务业务类型,包括技术中介、咨询、经纪、信息、知识产权、技术评估、科技风险投资、技术产权交易等,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服务手段和组织形式,提高科技中介服务质量,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系统化、高层次的服务需求。加强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技术要素交易市场网络体系,实施科技资源共享制度,创造技术市场主体平等获得信息的条件,降低信息获取的难度和成本。
三是做大需求。在需求侧,应进一步通过政策的调整,让更多的企业加入到创新成果转化的队伍中来,释放企业对于创新成果及其转化的内生需求。一方面,需要通过引导企业进行转型升级,从而释放出对于创新成果转化的需求。另一方面,需要倒逼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来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而这个背后,就涉及到土地、资金、劳动、技术等一系列政策的调整和完善。
尽管在“供、需、介”三个层面均存在转化难题。但是,从实际来看,“中介市场”是联通“供给”和“需求”的关键因素,而且相比于其他领域的改革,更多的是一种增量改革,因而更容易构成一个改革的“突破口”。通过全国性、全球性的市场网络,可以将有效的供给和有效的需求连接在一起,从而带动“供给侧”和“需求侧”的改革,形成联动效应。
因此,未来中国科技成果转化要走出当前的困境,更好支撑现代化建设,最紧迫和重要的一个抓手是,加快建设科技市场,以构建全国技术交易平台为依托,建立统一高效的技术交易信息网络,坚持创新驱动的“四个面向”要求,形成技术需求牵引高质量技术供给、高质量技术供给创造技术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格局,彻底破解科技成果转化的“卡脖子”难题。
(作者刘瑞明为中国人民大学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教授;金田林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