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治理需锲而不舍的国际合作——访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帕特里夏·刘易斯博士
- 来源:智网新闻
- 2017-12-04
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帕特里夏·刘易斯博士
编者按 以“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开放共享——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主题的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正在中国乌镇举行,它向世界展现了中国之变,让世人触摸互联网的未来之光。即日起,《科技日报》国际部将陆续推出驻外记者采写的有关全球互联网治理现状的报道,以飨读者。
“在全球互联网治理过程中,加强国际合作的重点之一是要将安全问题与和平应用问题区分开,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即在致力于互联网和平应用的同时,也需要对某些暂时无法达成一致的问题保持锲而不舍的对话和协商。”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国际安全研究部总监帕特里夏·刘易斯博士日前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近年来,该所国际安全研究部一直致力于网络安全和国际互联网治理领域的研究。
全球治理也需考虑各国差异
针对各国在互联网管理治理领域中的不同特点,刘易斯博士表示,需要认识到的是,包括美欧俄和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都制定了各种不同的法律、规章来管理本国互联网的运行。这些法律和规章存在着差异,这些差异有时甚至是巨大的。其根源在于各国文化的差异,很多国家的法律和规定都是该国特有文化的体现,不能根除这些客观存在的文化差异是各国对此无法达成一致的根源。如美国规定人们可以利用互联网自由发表任何言论,相互之间可以争论;欧盟则规定对某些特定事情不能随便发表言论;英国也规定不能发表仇恨等言论。美国对欧盟的这些政策并不赞同。
另一个典型例子是,欧盟已批准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强调保护个人的“被遗忘权”,但美国则没有这类法规保护个人的这种权利。美欧法律和规章的不同也正是欧美之间文化差异的体现,这表明欧美之间也存在着巨大的文化差异。
区别安全与和平利用问题最重要
长期从事军控和安全研究的刘易斯博士认为,目前世界各国在应对外层太空安全问题时重点致力于其和平应用,这种成功策略值得仿效,因此全球互联网治理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就是要区别对待安全问题与和平利用问题。
各国需要重点合作解决如何建立一个服务于和平应用的互联网,促使各国在那些能够达成一致的问题上(打击网络犯罪、虐待儿童等)加强合作,共同制定国际法律和规范。中美两国之间达成的网络安全协定就是国际合作的一个良好典范。对于那些暂时无法达成一致、更为复杂的安全问题,不是简单地将其搁置起来,而是在这些问题上锲而不舍地保持对话和协商——正如俄罗斯的一句谚语所说,“能则达成一致,不能则保持谈判”,这样做至少我们能够在某些领域取得进展,而不是使所有领域都停滞不前。
“多利益相关方”模式具有包容性和灵活性
全球互联网治理是一个综合体系和复杂议题,刘易斯博士认为,目前的“多利益相关方”模式虽非完美,但它具有包容性和灵活性。
根据“多利益相关方”治理模式,各国政府、私营部门等利益相关方都需发挥各自作用,共同致力于建立安全、值得信赖的、便捷和支付得起的互联网。目前,由美英中俄等国专家组成的联合国互联网专家框架小组(GGE)已在若干问题上达成一致,中国在其中多数问题上也表示赞同,这种机制有助于建立信心和相互信任,有助于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
弥补“数字鸿沟”也需国际合作
努力弥补不同国家间的数字鸿沟是国际合作的另一重点领域。一些国家的政府需要致力于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培养自己的专家,更多地致力于让国际社会了解和理解本国的诉求。
2015年10月,中英两国就打击网络犯罪问题签署了一项“高级别安全对话”协议;2016年6月,中英成功地举办了首次中英高级别安全对话,在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等领域达成了一致。刘易斯博士认为,中英两国都是务实的国家,两国应该更加务实地加强在某些具有共同利益的领域(如打击网络欺诈和保障网上银行交易的安全可靠等)进行合作,同时也需要共同努力缩小在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