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消费为何尤其缺乏秩序?

  • 来源:红网作者:岳乾
  • 2015-10-16
        天价龙虾、天价螃蟹、天价土特产……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商家宰客行为不断被媒体曝光,引发了社会的持续关注。
 
  在面对这些荒唐的宰客事件时,萦绕在笔者心头的问题是,这些宰客的奸商何以如此有恃无恐,他们凭什么认为自己的行为能瞒天过海,这样的宰客行为是如何炼成的?我们完全看不到他们对商业伦理的恪守,对法律规范的尊重,以及对政府监管的畏惧。似乎这是一片商业伦理、法律规范、政府监管真空地带,一片由畸形的金钱逻辑主宰的原始、野蛮地带。
 
  寻求这种局面所以形成的直接原因并不难。许多论者已然指出,法律约束失效、政府监管乏力是最直接的原因。我们承认这一点,但这并不能很好地解释这一现象,即严重戕害商业秩序的宰客行为高发于旅游景区及其周边,旅游中的消费是这一问题的重灾区。而这一现象折射出一个问题,旅游消费中法律与监管尤其稀缺。所以,要解释这一现象,视野恐怕不能仅仅局限于监管的乏力,而是要进一步研究,为何在旅游消费中,法律与监管显得特别稀缺。
 
  旅游消费是一种特别的消费行为,相比一般消费行为最大的区别,是旅游消费往往是一次性行为,俗称“一锤子买卖”。所以,旅游消费中的公平商业秩序更难以形成、维系。因为,一般而言,商业秩序的形成与维系,不仅要依靠政府监管与法律约束,也需要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信任感。而这种信任感,主要建立在长期的、重复的消费与合作上。旅游消费恰恰缺少长期性与重复性,信任感也就很难培育起来。而支撑商业秩序的一条支柱缺失,所有的责任就都安放在政府监管上,若政府监管不给力、不到位,旅游消费就极易秩序失范,呈现出野蛮生长的态势。所以,如果要维系旅游消费的秩序,政府可能要付出更多的精力才行。
 
  但令人遗憾的是,对于旅游消费,许多地方政府不仅不予以监管资源重点倾斜,反而更少关注、更少发力。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在于上文中所说的旅游消费的一次性。因为是一次性消费,消费者往往自认倒霉,没有精力、也没有时间去追究;而没有来自消费者与社会的压力,监管者也就不予以足够的重视,监管必然趋向于松软。
 
  第二个原因,是某些地方政府恐怕将旅游消费视为攫取税费的工具,商家的收益越高,政府所抽取的税收就越多,这无形中也使得政府缺少严厉监管的动力,反而养成纵容与姑息的心态。
 
  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原因,是旅游产业早已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利益链,囊括景区收费、导游服务、纪念品买卖、餐饮等各个环节。而这一利益链甚至往往把持在公权力手中,比如旅游局、旅游区管委会或者更高级别的政府部门,旅游消费俨然成为一个独立的“王国”,一片不受工商部门监管约束的“法外之地”。对于其中的某些“宰客”行为,监管部门确实也管不了。青岛“天价龙虾”事件中,当地派出所称“管不了”,恐怕并非推卸责任,而是真的管不了。
 
  正是上述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造就了旅游消费尤其失序的局面。
 
  最后,需要提请政府监管者注意的是,旅游消费的一次性特征实际上是一个错觉,对于整个社会而言,网络传播工具早已弥补了旅游消费的一次性缺陷,将其化为更依赖商业伦理、口碑与消费者信任的行为。而个别商家针对个人消费的不良记录往往需要一个景区甚至一个城市的信誉为其买单。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讯媒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相关评论

在线客服
微信扫一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