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 踢开科技计划管理中的“绊脚石”
- 来源:智网新闻
- 2017-10-30
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是转变科技管理职能的一次自我革命。全面深化改革以来,青海省在中央顶层设计“四梁八柱”的大框架下,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具有示范、突破、带动效应的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贯彻《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文件,青海省科学技术厅起草经审定后印发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原有科技计划进行整合,形成了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与转化计划等五大类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计划、创新平台建设专项以优化科技发展环境、培养创新知识和团队为目标,是产生科学技术“种子”;重点研发与转化计划重点对科技成果进行进一步的熟化和转化,相当于前期研发成果的“试验田”;企业技术创新引导资金以企业为主体,以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落脚点;重大科技专项聚焦重大产业、生态环境和社会发展目标,集中财力解决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青海省科技厅还将科技后补助分为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及奖励性后补助两类。按企业类型和项目实际研发投入给予补助。普通企业给予20%的补助,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给予30%的补助。
随着取消劳务费比例限制、提高间接费用比重、调整科研经费留用管理、以整体绩效评估奖励支持科研项目、对基本建设项目自主权不同程度的放宽、创新监督监管手段等一系列举措的落地见效,这一场科技计划管理体制的“自我革命”必将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发挥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