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出台《山南市科学技术奖励暂行办法》
- 来源:智网新闻
- 2017-10-21
西藏山南市乃东区泽当镇
为表彰奖励在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山南市科学技术进步,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精神,近日,山南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山南市科学技术奖励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山南市科学技术局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山南市政府建立专家库,设立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奖励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专家、学者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政府职能部门和自治区及援藏省(市)科研院所相关人员参加。科学技术奖每三年评审奖励一次,每次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奖励分为杰出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50万元、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或者候选项目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中、区)直相关部门推荐。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山南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激发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提高市民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营造了全民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为山南市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