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副部长王志刚:让科技人员“名利双收”

  •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作者:光明日报记者 陈海波
  • 2016-05-19
        “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但目前看还需要加大落实力度。”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在国务院新闻办5月1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解释《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出台背景。
 
  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这个由科技部会同18个部门制定的方案,与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出台《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法〉若干规定》,形成了从修订法律条款、制定配套细则到部署具体任务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三部曲”。
 
  王志刚指出,《方案》在“三部曲”里的作用是要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激励科技人员走出围墙
 
  要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首先得让人动起来。王志刚指出,我国科技成果目前主要还是掌握在高校和科研机构手中,如何提高他们的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是《方案》最为关注的。
 
  “此次《方案》强调,要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科技人员‘名利双收’。无论是在奖励和股权方面,还是在学校和研究院所的科研、教学任务等方面,科技成果转化都成为一个重点指标。”王志刚说。
 
  根据《方案》,我国还将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中培育一批机制灵活、面向市场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提供专门的服务。“这方面,美国斯坦福大学、英国帝国理工大学等有很好的经验。高校或科研院所一旦成立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带来的是成倍的成果转化,效益也很好。”他解释。
 
  王志刚指出,很多科技人员还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院子里,要激励他们走出围墙。但他坦言,从体制内跨到体制外需要很大的决心,需要政策来鼓励。
 
  “高校和科研院所内部既有政策鼓励,又有机构服务,科研人员离开后还可以保留三年教学或研究岗位,如果科技成果转化失败,还可以回来,这样他们就没有了后顾之忧。”他说。
 
  双创成为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
 
  解决了后顾之忧,走向市场的科技人员如何才能有效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案》指出了一个方向:科技成果转化要和双创相结合。
 
  “科技成果转化有多种形式,双创是成果转化的重要形式和重要途径。”王志刚指出,如果从创业的角度来讲,有科技型创业、产业型创业和就业型创业。《方案》更多强调科技型创业,科技型创业的内涵主要是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特征的一种创业。
 
  王志刚介绍,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超过7000万人,研发人员超过500万人,其中企业研发人员将近400万人。“鼓励这些科技人员自己创业,或与企业以及其他创新人员一起来进行创新创业,是这次转移转化行动的重点。”他说。
 
  为促进科技成果与创新创业的对接,《方案》要求发挥各类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作用,推动科技成果等创新资源与大学科技园、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方面进行对接。同时,政府还将搭建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建设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系统。
 
  “要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门槛更低一些,让每一个有志于参与双创的科技人员都能够公平地获取自己关心的创新创业信息。”王志刚说。
 
  政府引导补齐市场短板
 
  科技成果转化要坚持市场导向,但政府要做好引导。“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补齐市场失灵领域的短板。”他说。
 
  王志刚指出,企业是创新的主体,理应成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决策和投入主体。但客观上讲,企业能否带动高校、科研机构以及金融、投资等机构参与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目前看来还有一些困难。
 
  根据《方案》,我国将建设一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在财政支持方式、科技金融手段等方面大胆探索,带动更多地方做好成果转化工作。还将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开展银行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形成鲜明的政策导向作用。
 
  “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科技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构建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释放财政资金投入产生科技成果的巨大潜力,最终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王志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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