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将死?没那么夸张
- 来源:海外网
- 2016-05-12
4 月8日,财政部实施了一系列跨境电商新政,其中包括在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税时,单次交易限额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提高到2000元,同时设置20000元的个人年度交易限额。
新政“满月”,其影响超出了许多人的想象。例如,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受到较大冲击,进口邮包138.12万件,日均出货4.6万件,环比下降57%。作为阿里巴巴总部所在地,全国第一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就位于杭州市。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统计显示,仅从4月8日新政实施到4月15日的短短一周时间,位于郑州、深圳、宁波的三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进口单量分别比之前下降70%、61%和62%。由此,不少媒体分析,跨境电商即将迎来行业大规模“熔断”的悲催局面。
跨境电商就此走向衰落了吗?就消费品进口贸易而言,一般贸易的主渠道地位想必一时间是改变不了的。不过,对于一些差异化的小商品来说,买卖成交与否往往更强调供求双方互动,而跨境电商的发展恰恰可以更充分满足这一诉求。 近段时间,有关中国人去日本买马桶盖的话题受到广泛关注。事实上,通过发展跨境电商,许多消费者可以不用漂洋过海去日本买马桶盖之类的消费品。一般贸易更多被用于动辄几百万美元的批量业务,对于零售业务来说,跨境电商在灵活性、差异性、互动性等方面更有优势。
说到底,新政并不是为了打压跨境电商,而是为了规范其发展,维护进口贸易的公平秩序。仅就进口关税而言,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跨境电商在一些商品进口上事实上比一般进口贸易相对来说要轻一些。 如果总靠着各种事实上的“优惠”来发展,跨境电商既做不大,也做不长。而且,长此以往,会造成进口贸易发展的不公平。
新政当前,跨境电商眼下的日子该怎么过?既要扎扎实实打好基础,做到“避短”,又要想方设法强化对新政的适应性,做到“扬长”。从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不难看出,某些跨境电商企业原来以保税为主、直购为辅,现在则在继续从事跨境保税的同时,通过建立海外仓,大力发展跨境直购及一般贸易。从这个意义上讲,未来国内跨境电商的发展必然要强化对有关部门新政的适应。
跨境电商毕竟是“后起之秀”,有关部门无论出台什么样的新政,都需要考虑到现阶段的跨境电商依然是“帮扶对象”。跨境电商新政出台后,随着一系列问题的出现,有关部门也做出了有效应对。例如,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等13个部门及时发布了第二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从这个意义上讲,也体现出新政对于跨境电商的发展开始有所适应。
新政“兵临城下”,跨境电商如何“突围”?我们拭目以待。
(白明,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海外网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