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盐业经营权,消费者受益几何?

  •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作者:叶祝颐
  • 2016-05-06
        近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提出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等改革措施。4改革之后,盐务系统高度“计划”和“垄断”的权力和市场将成为历史。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我国将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5月6日《北京青年报》)
 
        虽说食盐专营制度曾经为消除缺碘危害,保证市场供给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盐业专营的弊端日益显现。盐业部门政企不分,盐务管理局与盐业公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盐业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既负责食盐市场监管,又垄断盐产品销售,导致食盐批发企业垄断经营,割裂产销链条,生产企业不能直接进入市场自主经营,没有自主品牌。这既不能调动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的积极性,也助长了食盐行业暴利。盐业专营体制除了对垄断经营者有利以外,对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没有好处。此前曝光的几起跨地区用盐被处罚事件,更是把盐业专营的弊端以放大状态呈现在消费者面前。
 
       按照方案的规定。相关部门将允许食盐流通企业跨区经营,放开盐产品价格,放开食盐批发、流通经营。持续20年的盐业专营垄断体制被打破,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应该说,此举是还原消费者选择权,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重要纠偏之举。当然,打破盐业专营体制以后,食盐产品的质量如何保证,废止盐业专营体制的利好消息能否照进现实,食盐是否依然强制加碘,消费者能否能买到价格实惠、适合自身健康需要的盐产品,还有待观察与验证。
     
        此外,不能忽视的是,从1996年盐业专营算起,到2016年放开盐业市场,20年间,盐业部门到底要攫取多少经济利益呢?虽说盐业公司属于企业化经营,但是盐业行业政企不分,盐业定价不像水电气定价那样召开听证会,只要盐务管理局不反对,食盐批发商说涨就涨,想涨多少就涨多少,从碘盐到低钠盐,只要玩一下概念,换个外包装,成本五角钱的食盐卖到2.5元,或者更高,都不在话下。然而,这些超额利润到底流向何方,是进入国库,还是被某些人腐败挥霍、中饱私囊,这些无疑值得追问。 
 
       一言以蔽之,放开盐业经营以后,盐业市场如何监管,盐产品特别是食盐质量如何保证,盐业部门此前获取的超额利润如何处理,盐业系统的腐败如何治理,相关部门应有周到的制度安排与具体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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