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与“双创”形成经济发展双引擎

  • 2015-09-18
       开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重要的改革和制度创新,可以扩大民间投资领域,激发社会活力,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经济发展“双引擎”。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用制度创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全局角度,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及特许经营进行系统化的顶层设计。

从总理此次会议的内容不难看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主要是为了引入民资,引导民营经济产生更大的活力,一方面拓宽公用事业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打破现有垄断局面,提高公用事业建设效率和服务意识,同时也为基建投资提供了筹资渠道,有利于基建行业发展。

一直以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命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这些行业支撑着社会经济正常运行,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设施,对提高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竞争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事实上,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就曾提出,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但由于我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存在成本高、效率低、亏损大、服务差的现象,又缺少明确法律规范、收益难以保障,使得部分民营资本对特许经营和PPP模式望而却步。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推出恰逢其时,很多具体措施,通过财政补贴,将使得一些民间企业和社会资本更能满足投资的条件。比如,境内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通过公开竞争,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完善特许经营价格或收费机制,政府可根据协议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并简化规划选址、用地、项目核准等手续。

同时, 《办法》里面还提到众多融资方式,包括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可给予差异化信贷支持,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允许对特许经营项目开展预期收益质押贷款,鼓励以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入股提供项目资本金,支持项目公司成立私募基金。

激发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企业一定会追求最大的投资回报率和资本运营效率,部分对民资吸引力弱的项目,依然需要政府主导。因此,更多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应尽快出台,加快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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