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创新才是创新之王

  • 来源:《环球财经》杂志
  • 2015-12-23
       对话嘉宾:张捷 《环球财经》副总编辑

  模式创新高于技术创新
 
  谈到创新这个话题,最大的问题是,我们所有的创新是以研发为主导,而不是以模式为主导。科学原理很早就发现了,现在的科学进步远远领先于技术发展,技术的发展创新的关键是技术的方向:到底要研发什么?依据科学原理实现技术,不改变原来的模式和技术路径,我们的研发就永远都只能跟随,跟随他人技术路径不但难以超越,而且要受到他人知识产权保护的诸多限制;只有创立新的模式,在新的模式下建立新的标准,形成新的技术路径,才可能引领创新,完成超越,而这新的模式是需要有多重知识背景和社会阅历进行策划的。但我们现在一谈创新基本上都在讲研发主导,而不是以策划为主导。中国的策划人员不懂技术,而技术人员不懂营销,各种研究的知识积累与社会知识积累是脱节的,这是很大的问题。可以看到国际上成功的创新型企业,比如脸谱、苹果,成功都在于其模式创新,改变了人的生活模式,这种创新的生活方式受到了人们的认同。
 
  只有深刻认识市场,认识人性,才知道该往哪儿去创新,否则就是既没有方向也没有动力。这是一场先从生活方式到社会方式再到商业方式最后才是科技的解决方式的过程,这样的过程是不能颠倒的,西方引领世界的创新,关键就是他们引领了上述创新程序的前三步,而我们则把注意力放到了最后的技术解决上,没有了前瞻性。我们现在能力有了,动力没有。研发带来的是创新的能力,而新模式的策划告诉你研发什么、科技怎样改变生活、创新怎样带来经济效益,只有这样才能真的带来创新动力。研发是解决问题,而新模式的策划则是提出问题,提出问题永远比解决问题更重要。
 
  国企创新“五个框”
 
  接下来我谈一下国企创新的时候受到了哪些制约。
 
  第一重制约是国际壁垒。在我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一旦是国企的话,在技术转让、市场准入等方面与民企相比,就被外国政府区别对待,这一点不容忽视。
 
  第二重制约是外国对华倾销政策。不管什么技术,只要我们研究出来了,外资立刻降价,降到我们的新技术、新产品根本赚不了钱,而他们已经在商品高价的时候摊销了研发成本。降价导致新产品仅有覆盖生产成本的微薄利润,新技术的研发成本无法收回。但是国企在这里打破外国技术封锁、禁运和高额利润所带来的社会间接效益是不可忽视的,国家应当予以补贴,外国对其本国民族产业的政策一向如此。更深刻地认识倾销问题,其实美国国家补贴在建立和推广美国主导的商业模式时带有更大的倾销性。
 
  比如互联网模式,就是典型的美国式倾销。互联网超低的资金回报率要求和亏损也可以上市融资的规则,在资本上就是一场倾销和掠夺,使得所有的互联网项目基本上都垄断在美国资本之下,资本达到垄断则有超额垄断利润来给当初的倾销成本买单。在互联网模式的建立上,一样也是倾销手段。
 
  为什么美国上网便宜?因为民用互联网创立之初,是美国军方网络免费给社会使用带来的,互联网的骨干网和7个核心节点都是美国军方的资产和不收费的,这样互联网的管理权和标准等都控制在美国国家乃至军方之下了,所有的互联网创新都离不开美国控制的互联网标准。这样的免费意味着什么?那就是任何第二个商业互联网就建不起来了,所有的网络服务器和资源只要可能都会在美国建立服务器,取得规模性的垄断,其结果就是世界只有一个互联网,一个被美国控制的互联网,只要互联网免费模式继续存在,任何新的创新研发都不会有任何回报。外资在中国就是以这种商业模式进行倾销,但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第三就是对我国的国企进行妖魔化。事实上垄断有垄断的规模经济优势,现在我国民营企业的市场地位是远远赶不上国企的。以中国移动(微博)而论,中国移动为什么能进入到4G标准?因为中国有最大的市场、最大的消费人群,只要中国移动执行4G标准,全世界都会跟随进入我们的标准。所以外国资本就要妖魔化我们的所谓“垄断”国企,而且这种妖魔化可以有很多说法,比如说中国移动收费贵。
 
  中国移动的收费模式是什么?是长途贵,国际长途更贵,但是市话相对便宜。电信是资本密集产业,中外电信设备价格相当,电信网络建设成本相当,而美国的收费模式是每月数十美金的包月费,换算成人民币就是每月数百元,如果中国移动采用美式收费模式,算一下全国的人均收费,移动要赚翻了。想一下我们农村的基站建设和使用成本是很高的,我们的市话如果按照成本来收费农民是用不起手机的,而长途和国际长途更多的是富人、外国人、商业行为使用,所以我国移动通信的收费模式其实是用高收入阶层常使用的长途和国际长途的高收费来补贴最穷的人群,满足他们的通信需要,但是后者往往没有话语权,也想不清其中的关系。
 
  第四重制约因素是国企不合理的薪酬制度,在国际人才竞争中处于下风。我们的国企受限于体制因素,对于创新的领军人物给不了高薪,而且这些顶尖创新型人才是全球流动的,美国用最优厚的待遇把最好人才都“抓”到美国去了,并以“绿卡”等为诱饵,这一切都远远比我们国企的薪酬更有吸引力。
 
  第五重制约,来自于社会对国企的“零宽容”态度。这里不仅仅是对于创新失败的国企领导人不宽容导致他们有创新顾虑,更在于创新在国外的实操做法都是大量并购,就是大企业并购那些有思想的小公司,放在中国的特殊国情之下就是国企大量并购民营小公司,而这种并购失败,就会被套上“腐败”的帽子,宽容完全不够。社会对于国企是零宽容,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尤其是跟民企打交道的时候,如果失败的话可能还面临司法风险。所以对国企来讲,就没有胆量去兼并有创新思想和精神的民营小公司了。要知道创新是一项高风险的事业,失败的概率非常大而成功的回报非常高,如果不能宽容失败,则创新的胆略和动力就要全方位地受到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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