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的忽悠,是否到双12还接着忽悠?

  • 来源:四川在线作者:郭元鹏
  • 2015-12-10
         马上就是“双12”,价格大战又进入冲刺阶段。但有多少是真正让利消费者,有多少是先涨后降大忽悠?中消协12月8日发布了对94款“双11”网购商品价格跟踪报告,比较了它们在“双11”当天、11月18日和12月5日三个时间节点的售价,发现有32款商品仍能以不高于“双11”价格购买。也就是说,消费者忍受通宵熬夜抢货,拿到手的商品很可能一分钱便宜也没占到。(12月9日《新华网》) 
 
       明降暗升,促销雾霾,这就是电商惯用的伎俩。要说他们有多么的高明,也是高估了他们的智商。赵本山风靡一时的时候,他总是能在每一次春节晚会上将范伟忽悠的晕头转向,而且一忽悠就是好多年,范伟则是一次次都被“忽悠瘸了”。虽然范伟也高呼“吃一窥长一智”,不过依然还是一次次“瘸着腿”走下春晚舞台。这毕竟是小品,是故意为之的被忽悠。 
 
       电商的这种坑蒙拐骗的行为,就犹如会忽悠的赵本山,问题是我们的监管部门真的只能当范伟。被“忽悠瘸了”的,表面上是消费者,其实更是监管部门。 
     
       我们可以去寻找一下监管部门的监管痕迹。笔者搜索了一下,发现自从有了“双11”、“双12”这种促销模式之后,每一次活动的开始,监管部门都出台各种预防措施,不是让电商宣誓,就是让电商承诺。而每一次活动一结束,也总是例行一次通报:消费者你们又被电商忽悠了。当事前的宣誓成为骂誓玩儿的时候,当事后的通报成为例行公事的时候,也就“年年岁岁忽悠相似”了,只不过是“岁岁年年被忽悠的人不同”而已。 
 
       公平的说,其实监管部门采取的预防措施,也都是可行的,因为不仅有预防措施,还有处罚办法。但是,这种预防措施的完善,这种惩罚办法的提高,都必须建立在一个基础之上,那就是对于不服监管,不讲诚信,坑蒙拐骗的电商,我们必须依法处理。遗憾的是,我们每一次看到的都只是有关部门的“调查通报”和“消费提醒”。 
 
       就拿中消协这次通报的情况来说,这32款商品的性质就是在欺骗消费者。促销活动中的价格,和活动之后的价格其实没有什么变化,却打着“降价了”、“甩卖了”、“亏本了”的幌子欺骗消费者。那么作为中消协,既然知道了这种情况,既然知道了是什么商品,既然还知道了是哪些电商,为何不追踪处理?电商价格的“掺掺水”,源于监管部门只是肤浅的去“趟趟水”,甚至是到河边走一圈,连水都不愿意下。当违法收入超越被罚成本的时候,谁不想“掺掺水”? 
 
       电商成了赵本山,监管为何只能是范伟?为何每一次都被“忽悠瘸了”?答案是:有法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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