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企业创新方法大赛组织方案
- 来源: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
- 09-13 10:37浏览量:728
为贯彻落实“科技三会”精神,深入实施《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国科协“十三五”规划,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以企业创新和企业科技工作者现实需求为导向,巩固科协面向全国企业推广创新理论方法的成果,搭建服务企业创新平台,激发企业一线科技人员创新争先热情,营造创新氛围,传播创新方法,弘扬创新文化。
一、大赛组委会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赛事设计
(一)参赛对象
凡企业科技人员组成的创新团队均可报名参赛。报名参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比赛内容
1.理论测试。技术创新方法占比80%,以TRIZ理论为主,参考用书指定为《创新方法初级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5月1日出版);管理创新方法占比20%,以质量管理方法为主,参考用书指定为《质量管理与创新小组实践》(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6年11月出版)。理论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项目展示。创新方法在项目方案中的实际应用情况。项目展示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擂台赛。以电视直播或录播的方式,考察参赛队(选手)创新理论方法理解掌握,临场快速反应、创新思维、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三)奖项设置
1.全国总决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入围奖(比例分别为10%、30%、60%),由组委会颁发奖牌及证书。
2.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按照排名先后取若干名参加擂台赛,争夺大赛金、银、铜奖;全国总决赛举办地科协可以推荐一个优秀参赛队直接进入擂台赛环节。获得大赛金、银、铜奖的参赛队,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全国总决赛设“优秀组织单位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三、比赛流程
(一)报名
各参赛队登录大赛官方网站完成注册报名。大赛官网网址:http://cxffds.scei.org.cn。
报名时间:9月1-25日
(二)全国总决赛名额分配
1.组委会向各分赛区授予报名信息在线统计权限。报名结束后,各分赛区组委会需于9月30日之前统计各自赛区报名情况并以邮件形式报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见附参赛项目统计表)。
2.根据分赛区组委会统计的报名结果,大赛组委会按比例分配进入全国总决赛的名额。
3.为确保大赛的公平、公正,各分赛区组委会须对本赛区报名参赛的团队(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非企业科技人员、已公开使用过的项目不得报名参赛;各分赛区不得虚报参赛队数量。初赛期间,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人员赴现场进行抽检,如查实有弄虚作假现象,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分赛区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奖”资格,核减该分赛区参加全国总决赛名额,并在大赛官网予以通报。
(三)地方、行业初赛
地方、行业初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及有关全国学会组织实施。
初赛名称统一为:中国科协第二届全国企业创新方法大赛*分赛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或全国学会名称)。
初赛进行时间:9月30日-11月15日
(四)全国总决赛报名
地方、行业初赛结束后,各分赛区组委会根据大赛组委会分配的全国总决赛名额,报送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参赛队(项目)。
提供项目的内容及格式:总决赛的项目统计表及项目WORD文档(格式见大赛官网)和PPT文件(不超过20页,辅助文件可为样品、模型、虚拟仿真、设计图纸、专利文献、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等),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
上报时间:11月15-16日
(五)复审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分赛区提交的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参赛队(项目)进行复审;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与分赛区组委会协调更换参赛队(项目)。
复审时间:11月17-20日
(六)公布进入全国总决赛名单
大赛组委会在大赛官网上公示入围全国总决赛的参赛队(项目)名单。
公示时间:11月21-23日
(七)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分为理论测试、项目展示和擂台赛三个环节。理论测试、项目展示环节结束后,决出本届大赛一等奖、二等奖和入围奖;擂台赛决出金、银、铜奖。
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参赛队可自带展板、作品实物、模型到现场。
总决赛时间:12月7-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