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推动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实施方案

   2017-05-04 304状态
展会日期 2017-04-21 至 2017-06-30
展出城市 重庆
展出地址 渝经信发 〔2017〕 27号
展馆名称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主办单位 重庆
展会说明
 重庆市推动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和《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文件精神,整合集聚优势创新资源,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现就推动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制定本方案。

    一、功能定位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下简称创新联盟)指由企业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或金融机构等其他组织机构,整合跨区域、跨行业创新资源,按市场经济规则联合组建,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研发重要产品、制定行业标准、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为主要任务,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二、发展原则和目标
    紧密围绕重点产业和产业的重点领域,以企业为实施主体,突出以产业发展的创新需求为导向;突出以战略产品和关键技术为牵引;突出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培育发展一批“产学研用金”相结合,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一体化,具有较完善的运行管理模式、较强的资源组织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创新联盟,拓展和完善我市产业创新体系,全面增强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力争2017年,试点培育的创新联盟达到30个,建成5-8个市级示范创新联盟,到2020年,试点培育的创新联盟达到100个,建成15-20个市级示范创新联盟。

    三、工作任务
    以支柱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前沿技术、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共性技术研发和重大新产品开发为牵引组建创新联盟。重点打造“有平台、有投入、有培训、有会员、有活动”的“五有”创新生态联盟,推动联盟高效开放发展。
    (一)围绕产业的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建一批有技术引领能力的创新联盟。
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围绕集成电路、平板显示智能终端、低功耗器件和电路、微机电系统、射频芯片、VR/AR技术、物联网中的新型传感器、核心芯片与协议栈软件、大规模组网与协同等领域;汽车制造产业重点围绕电动车智能化、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电池、汽车电力系统等领域;装备制造业中的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领域重点围绕生机电一体化、增材制造(3D打印)、人工智能、减速器、控制系统、大数据及分析、高精度工业传感器等;高端交通装备领域重点围绕轨道列车的电力牵引与制动,旋翼/固定翼飞机外型设计、发动机、液压系统,无人机飞控系统等;能源环保装备领域重点围绕大型风电水电成套装备、生物质能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装备、燃煤电厂烟气污染控制、水污染在线监测、垃圾渗滤液处理及大型垃圾焚烧发电等领域;化工行业重点围绕天然气综合利用、石化工业节能环保、新型高效催化剂等领域;医药行业重点围绕精准医疗、生物技术药、高端仿制药、现代中药及传统名方的二次开发、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功能性保健制品的研发等领域;材料行业重点围绕高温合金、特殊钢、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和复合材料、石墨烯、特种玻璃与陶瓷新材料等领域;消费品行业中的食品领域重点围绕功能性食品开发、智能冷链物流、新型包装控制等;轻工领域重点围绕照明、塑料、钟表、眼镜、五金等特色轻工产品设计、先进加工工艺应用及改进等;纺织服装领域重点围绕功能型特种面料开发、特种纤维针织技术与装备、基于大数据的服装个性化定制等领域和方向的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组建创新联盟。集中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开发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新产品,形成一批技术标准,提升产业技术供给能力。
    (二)围绕“五有”创新模式,打造能形成创新生态的联盟。
    1.大力推进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创新联盟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联盟内开放实验、研发、样机生产、小试中试、检验检测等技术性平台。引导一批联盟建立公共技术平台,为联盟内成员单位及行业企业提供标准研究、试验测试、开发设计等产业共性技术服务。鼓励创新联盟法人化运营,成为法人化的创新平台。
    2.建立良性的投入机制。推动建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基金公司和政府等多方参与,以资金、技术或成果、土地等多种要素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联盟牵头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联盟成员企业缴纳一定的会费作为投入,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大技术研究和科研人才投入。
    3.建立完善的培训交流学习机制。定期举办培训会、交流会、学习会等活动,组织联盟内外部相关领域的专家,为联盟成员开展专项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联盟的技术研发能力。鼓励联盟成员互派人员、互换人才参与生产技术与管理方法的渐进式学习,促进技术融合。
    4.推进会员制的组建机制。重点以行业领先企业或产业链上关键环节的重点企业作为牵头单位,以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其他组织机构为核心成员组建创新联盟。鼓励通过会员制方式积极引入具有自身核心技术和具有资源差异性、互补性的会员参与联盟发展,促进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一体化。
    5.大力开展研发和成果推广创新活动。围绕创新目标,细化分工,深入开展研发活动,经常性开展技术研讨,突破关键技术。鼓励联盟经常性开展路演活动和各种主题活动,把新的研究成果向外界推介,扩大联盟影响力,吸引更多单位参与联盟建设。
    
(三)围绕创新资源的整合,推动创新联盟开放发展。
     鼓励联盟 “走出去,增强与麻省理工、剑桥、斯坦福等世界一流高校,弗劳恩霍夫应用技术研究院、德国马普学会、法国国家科学研究院等高端科研机构在技术研发、项目运营、人才等方面开展深层次合作。鼓励联盟企业通过联合并购海外研究机构和在境外布局研发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方式,整合利用全球资源,积极融入全球研发体系,提高国际竞争力。鼓励联盟引进来,以市场为牵引,以联盟为载体,积极引进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高端研发机构和高端研发人才加入创新联盟,或同市内企业、机构合作建立创新联盟,提升联盟研发实力和影响力。鼓励联盟积极引进一批国际国内投资机构、民间资本和科技服务机构参与创新联盟建设,为联盟在知识产权、技术转移、融资及商业化等方面提供“产学研用金”一站式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导引。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科委每年根据全市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有针对性地发布一批鼓励建立的创新联盟导引目录。
    (二)培育建设。鼓励企业围绕导引目录,牵头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并试点运行。创新联盟组建要符合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建条件(附件1),需要拟定联盟组建方案(附件2),签订联盟组建协议(附件3),联盟协议中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力和利益。
    (三)试点备案。联盟组建运行后,组建联盟的牵头单位,将联盟组建方案、联盟组建协议及联盟试点运行情况报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备案。
    (四)示范认定。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科委、市教委、市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根据试点备案的情况对创新联盟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结合现场核查,对试点创新联盟的运行情况提出评价意见,择优认定一批市级示范创新联盟。
    
(五)运行评价。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科委、市教委、市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每两年对认定的市级示范创新联盟运行情况进行有效性综合评价,建立动态退出机制,根据评价情况,对示范创新联盟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认定的示范创新联盟良好运行,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科委、市教委等部门,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备案管理机制,对试点创新联盟发展运营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服务。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研究出台对应的支持创新联盟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辖区企业培育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二)落实相关政策。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教委等部门要支持创新联盟企业优先承担国家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对登记为企业法人运营的创新联盟,按规定享受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市级示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在产业技术创新资金中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
    (三)强化金融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创新联盟的组建,向联盟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政府建立的各类产业发展基金优先支持联盟成果在重庆落地转化。鼓励在创新联盟中探索创新风险分担机制,推行科技保险和专利保险,鼓励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开展科技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等业务。
    (四)强化示范引领。引导各类媒体加强对产业创新联盟发展的关注,搭建创新联盟共享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市级示范创新联盟的先进经验和创新成效,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联系方式
联系人:政策咨询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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